关于在在校生中开展500名初级救护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红十字会关于做好高校大学生应急救护初级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政体函﹝2014﹞12号)文件精神,我校已经顺利完成了高校大学生应急救护初级培训的教学师资培训和新生普及培训任务。现在需要转入第三阶段,即对在校生开展500名初级救护员的培训工作。经研究,现将我校初级救护员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从中选出500名骨干进行培训,其中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含大学生红十字会)29人,学生处自强社27人、大学生心理成长联盟24人,15个学院每个学院推荐28人,共计500人。
主要进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救护、意外伤害的救护技能等培训。
不少于16个课时,授课内容及学时分配见附件1《河北省红十字会2014年初级救护员培训教学大纲》。
1、授课教师由我校取得省级以上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师资证书》的师资中选拔优秀人员担任。
2、授课方式主要采用理论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根据有关精神,承担初级救护员培训授课任务的师资将核发讲课酬金。
培训结束后,由省红十字会按照有关标准组织统一考试,经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由省红十字会颁发《卫生救护员培训合格证书》。
1、要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将在校生初级救护员的培训工作视为提升大学生安全素质的有效抓手,尽快建立一支以在校大学生为主的初级救护员队伍,以点带面,努力提高我校广大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2、要认真部署并落实。各学院的初级救护员培训人选要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从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中优先选取,每学院按照规定人数选取培训学生,要确保选出的学生能够全部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能请假。培训场地由学生处会同教务处、体育部等单位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分别为10月25日(周六)、26日(周日)的两天,10月26日下午3:30——5:30进行理论考试,11月1日进行实际操作考试。请各学院务于10月20日下午5;00前将有关信息统计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并领取培训教材和器械。
3、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在校生初级救护员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附件1: 河北省红十字会2014年初级救护员培训教学大纲
附件2: 2014年河北经贸大学___学院初级救护员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