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8月30日为新生报到时间。新生凭我校《入选通知书》、《准考证》和《专科毕业证》按时到校报到。届时在石家庄火车站有专车接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向学校请假。逾期既不报到又不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 党员带正式组织关系,省外的介绍信开到“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省内的介绍信开到“河
北经贸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的组织关系开到“河北经贸大学团委”。(我校的专科生被录取的,将党、团员组织关系转到本科专业所在的市场经济学院)。
三、我校的专科生被专接本录取的,在专科毕业前,必须办理离校物品缴还手续。
四、报到时必须带居民身份证。按照公安部“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原则,自行决定是否迁移户口。户口迁移时间以入学报到为限,报到后不再受理户口迁移手续。凡户口迁至我校的新生,根据公安部门规定,要求如下:
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用字必须与入选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中的用字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身高和血型;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写到县(市),否则无法落户。
未办居民身份证者,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未办”字样,并须有当地公安机关编定的身份证号码。
入学办理户口时,需交:户口迁移证(石市及市辖县的学生交户口页)、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户口关系及身份证的手续费31元。
河北省内户口迁移证必须由计算机打印,无法打印的,须开具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五、带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5张。
六、学生的被、褥等个人生活用品请自带,不再统一购置。
七、我校建设了校园卡系统,学生在校园内凭“校园卡”进行消费和身份认证等。新生入学后到各自学院领取本人“校园卡”及“校园卡使用指南”。
八、带足学费(我校实行学分制,基准学制为2年,学生可在2到4年内完成学业。新生入学时,按学分收费,先按学年度标准收取学费,后根据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在学年末进行结算。学年度收费标准为:法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4500元/生.年,其他专业为35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500和800元/生.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教材款:每生500元,毕业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九、石家庄市商业银行是我校的合作银行,负责我校的各种银行结算业务,为方便新生办理各种银行业务,学校随录取通知书给每位新生寄上石家庄商业银行“如意卡”一张。该卡的使用办法请参阅随录取通知书寄去的《河北经贸大学新生交费须知》。
十、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并进行体检,体检费数额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请持证到校本部报到。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邮编:050061)
乘车路线:从石家庄火车站出站北行到纪念碑乘118路直达学校;
或 从石家庄北站乘86路直达学校。
联系电话:0311—87655611,87656655,87326023,87656669。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处
二OO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