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帮助2023级新生快速适应大学生活,了解掌握自身心理健康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3年10月18日—10月26日
二、测评人员
2023级本科生(含高职、二学位)
三、测评方式及地点
根据“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动态分析与会商指导信息化平台”的施测要求,为确保测评效度,此次测评以班为单位开展,学生使用手机集中进行测评,每人用时约10分钟。本次测评要求由带班的辅导员老师进行组织,严禁以学生骨干代替辅导员开展测评。
四、测评流程
详见附件1《2023级新生测评—学生操作指南》。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按测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测评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不仅帮助学生了解自身心理状态,使学生更好地适应新环境,更有助于学校及时了解新生的适应状况,以便更好地开展心理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请各学院在学生完成测评后及时开展面谈工作,并填写附件4《河北经贸大学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面谈记录表》、附件5《河北经贸大学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总结报告》、附件6《河北经贸大学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汇总表》,11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第四办公楼234室,其中附件5 《河北经贸大学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总结报告》、附件6《河北经贸大学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汇总表》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xsc6767@163.com。
4、测评中出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电话:0311-87326013、0311-87656539。
学生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