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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开展2020级(大三)心理健康重测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23 】

各学院:

为深入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将开展2020级(大三)学生的心理健康重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3年3月24日—3月30日

二、测评人员

2020级本科生

三、测评方式

学生可以通过网址用电脑进行在线测评,也可以扫描二维码通过手机端参与测评。账号为学生的完整学号,初始密码为学生的8位数出生日期。具体说明,详见重测系统使用说明(学生版)。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按测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测评工作。心理测评是依据一定的心理学理论,使用一定的操作程序,给心理状态和行为特点定性的一项严肃科学的工作,请各学院引导学生认真对待。尽量在安静、安全的环境中参与测评,不相互交流,独自认真完成。同时,请告知学生我们将对测评结果的严格保密,使学生放下负担,如实作答。

2、请各学院于4月14日前将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2020级大三学生心理健康重测情况汇总表》和附件2《河北经贸大学2020级大三学生心理健康重测面谈记录表》的纸质版交至第四办公楼234室,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2020级大三学生心理健康重测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6767@163.com。

3、测评中如有出现问题,请及时跟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311-87656767,联系人:王一云。

附件:

1、2020级大三学生心理健康重测情况汇总表(学院版)

2、2020级大三学生心理健康重测面谈记录表(学院版)

学 生 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