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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0-19 】

各学院:

为了更好的让2021级新生快速适应大学生活,了解掌握自我心理健康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我校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1年10月19日—10月22日

二、测评人员

2021级本科生(含高职、二学位)

三、测评方式及地点

根据《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的施测要求,为确保测评效度,此次测评以班为单位使用手机集中进行测评,每人用时大约10分钟左右。由带班的辅导员老师组织,严禁以骨干代替辅导员组织。

四、测评流程

详见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学生操作指南》。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按测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测评工作。此次大学生心理测评,不仅可以促进学生了解自我的心理状态,使其更好地适应新环境,而且还可以使学校及时了解新生的适应状况,以便更好地开展心理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请各学院于11月8日前完成面谈工作并及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健康测评约谈记录”模块中填写附件4《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约谈记录表》。

3、请各学院于11月8日前将附件5《河北经贸大学各学院新生心理健康普测总结报告》和附件6《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测汇总表》的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第四办公楼224室,电子版发送至xsc6767@163.com。

4、测评中如有出现问题,请及时跟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311-87656539。

附件:

1、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学生操作指南

2、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筛查量表因子标准解释

3、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关注对象约谈提纲

4、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约谈记录表

5、河北经贸大学各学院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报告总结报告

6、河北经贸大学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测汇总表

学 生 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