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发布实施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工作督导组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工作督导组工作职责(试行)》经过研讨并报经校领导同意,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河北经贸大学
2014年10月23日
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工作督导组工作职责(试行)
一、关注大学生思想动态,结合热点问题,定期进行调研和梳理,向学校和学生工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关注学生学风建设,定期调研和梳理存在问题,向学校和学生工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三、督导和调研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情况,对学校和各学院开展相关活动提出建议。
四、督导和调研学生就业工作情况,对学校和各学院开展学生就业工作提出建议。
五、督导和调研学生党团组织发展工作,对做好学生党团员组织发展工作提出参考意见。
六、检查、督导和跟踪学生评优、评奖和资助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流程,保障工作的规范化。
七、检查、督导“贴近学生服务学生‘八个一’工作机制”和《关于规范辅导员工作日志记录的通知》的落实情况。
八、听取和收集各学院的建议和意见,为学校提供决策依据。
九、定期编发《学生工作督导信息简报》(电子版),宣传经验、树立典型;反映问题,促进问题解决。
十、督导、检查和指导各学院落实学校其他各项学生工作政策制度情况。